嗯……妹子想敗的不是新的蘋果電腦啦,也不是即將在美國發售的 iPhone。而是……項鍊!
此話怎解?話說妹子昨日在看每期必買的美容雜誌時,看到以下這個:
這個「反轉了」的蘋果的品牌是 Folli Follie。雜誌標示的售價是 NT1590。雖然這個品牌很有名,可是因為跟妹子喜歡的風格不合,加上金色的飾物一向跟妹子不是很配,所以一直都沒有留意這品牌。可是,如果是蘋果嘛……哎喲,還要那麼像,很難有不想敗的慾望囉!
如果是 NT1590,算回做港幣大概是四百元左右吧?如果妹子遲些找到工作後,就把它敗回家獎勵一下自己啦∼
雖然男士們應該對飾物沒多在意,不過妹子想:如果大家把這個送給女友/太太,她們之後一定不再反對您買蘋果!信焉?
That is totally different.
回覆刪除我太太就會收下可是還是跟我說:
"不准買這個,不准買那個..."
這個我也想買啊....不過要送女友的話就要找一個愛蘋果的(喂)
回覆刪除Folli Follie香港好像也有店舖的吧!
Darkstar兄:
回覆刪除哈哈哈哈~這個嘛~
到時你也可以不准她買名牌皮包囉~ XP
真嗣兄:
對呀,Folli Follie 在香港有分店,只是妹子不是很清楚在那裡。(Sogo有嗎?)
至於找個愛蘋果的女友,嗯.....這真是個有趣的題目。其實是不是真的那麼少呢?
好靚~
回覆刪除想要敗的東西實在太多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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